个人信息泄露重灾区:房产中介站
摘要:综合新华社北京3月15日电刚在站登记注册,楼盘广告短信便一条接着一条;买房合同一签,装修公司的推销马上就告诉你房子的装修效果图设计好了,家具店的追踪直接打到了上;刚刚搬进新房就有人打来问“房子卖不卖”……面对这样的现实状况,专家建议应该从源头禁止个人信息的泄露。2003年立项的《个人信息保护法》迟迟未出台,
综合新华社北京3月15日电 刚在站登记注册,楼盘广告短信便一条接着一条;买房合同一签,装修公司的推销马上就告诉你房子的装修效果图设计好了,家具店的追踪直接打到了上;刚刚搬进新房就有人打来问“房子卖不卖”……
面对这样的现实状况,专家建议应该从源头禁止个人信息的泄露。2003年立项的《个人信息保护法》迟迟未出台,学界业界都期待对个人信息的保护有更详细的规定。
个人信息“产业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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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下,房地产中介站转卖用户个人信息似乎已经形成了一条产业链,广告短信、推销甚至可以准确叫出机主的名字,个人信息已无密可保。
在全国注册用户排名第一的房地产门户站搜房的业主论坛上发现,抱怨收到太多垃圾短信和推销的帖子不在少数。
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知情人士告诉,搜房的经营理念推崇“整合营销”,而“整合营销”的重要内容之一便是所谓的“会员资料转移”。
这会员资料是如何转移的呢?搜房旗下根据业务不同拥有搜房新房集团、搜房二手房集团、搜房家居集团和搜房研究集团。注册会员在搜房上浏览楼盘、装修等信息、报名参加看房团,申请会员卡购房优惠后,除了会员的号码、邮箱等基本注册信息,搜房还相应获得了会员看过哪些楼盘、打算在哪里买房等其他信息。注册了会员的人,搜房一般会默认为半年后已经买房,届时就把这部分人的资料转到家居集团;再过一段时间,又转到二手房集团。经过如此的一来二去,用户个人信息已基本上社会化。
搜房并非孤例。
近期,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对1958人进行的调查显示,86.5%的受访者表示自己的个人信息曾遭到泄露。在受访者认为最有可能泄露个人信息的机构中,“需要注册个人信息的站”和“房屋中介”名列前茅,楼盘的短信广告铺天盖地,同时具备这两种性质的房地产中介站则是泄露个人信息的重灾区。(编注:3月15日,商务部发言人沈丹阳在例行发布会上说,今年将制定和发布《关于保护上商业数据的指导办法》。此前一天,国家工商行*管理总局发布了《关于加强络团购经营活动管理的意见》,该《意见》提到,团购站经营者应当建立信息安全保护制度,采取必要措施保护涉及团购商品(服务)供应者商业秘密或者消费者个人信息的数据资料信息的安全。)
事实上,需要用户注册个人信息的站在服务协议中一般都有“隐私制度”的相关规定,这部分主要是说明站如何保护和如何使用会员的注册信息等资料。
不过,服务协议采用合同格式,条款诸多、内容冗长,多数友在并未阅读或者只是简单浏览的情况下直接勾选“同意”。就是在这些不假思索的“同意”背后,个人信息被泄露出去了。
再以搜房为例,《搜房服务协议》的第三项“隐私制度”中写道:“搜房不会在未经合法用户授权时,公开、或透露其个人注册信息及其他保存在搜房中的非公开内容,除非有下列情况:……与搜房的关联公司和战略合作伙伴分享客户资料,以及其他需要公开、或透露个人信息的情况。……通过抽奖、促销等活动得知用户个人信息的第三方会进行独立的数据收集工作等活动,搜房对用户及其他第三方的上述行为,不承担任何。”
也就是说,搜房会将用户信息与关联公司和战略合作伙伴分享,并且声明对于第三方的任何行为(即便第三方将信息转让他人)不承担。
消费者维权成本太高
搜房关于用户隐私的规定并不是特例。在仔细阅读了我爱我家、易居、爱房、房价等十几家国内较有影响力的房产中介站的服务协议后发现,各家站都在泄露用户信息方面不同程度地为自己留下了后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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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种情况下,消费者实际上没有选择的余地。对此,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叶林说:“在法律上,如果签订的合同限制了对方的权利,增加了对方的义务,排除了自己的,就是无效。这些合同中的条款不应是中介服务正常应有的条款,站上应该用很特殊的方式进行提示,引起消费者注意,否则很可能被认定损害消费者利益,被认定无效。当然也要看签订合同时的具体情况,但这个条款总体来说处于无效的边缘。”
“遇到此类个人信息被泄露的情况,可以去法院起诉民事损害,也可以去公安部门或行*部门投诉,要求查处。”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张新宝说。
但在实际操作中,消费者维权难度太大。平均每天收到3-5条短信广告的小杜说:“信息泄露以后受广告骚扰,利益损害不算太大,但是维权成本太高,而且根本不知道告谁,不知道自己的信息是被谁泄露出去的,所以一般不会专门花时间去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