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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世界之食草王国殷商帝国的兽兵军队是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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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

《三国演义》中诸葛亮七擒孟获这一部分,可以说是非常具有动物史研究价值的一篇,因为其中登场的走兽,除了让我们深深地为武侯吸了一口气之外,还让我们很多资深的历史读者产生这样一个疑问,那就是在中国古代真的有这么多动物吗?为了解开这个谜题,今天我们将带领大家从春秋战国这一站出发,来探索以草食为主的动物们在中国古代的芳踪。

在春秋战国时期,那时的北方还不是现在这样干燥粗犷,那个时候的北方气候是以热带气候为主的,和南方差不多。从殷商时期开始,北方大地都是以竹子为主的绿林,殷墟出土的甲骨和铜器上还雕有很多竹子的符号,可见那时北方遍地是竹子,诗经中的《淇奥》一篇中的猗猗和青青这样的词汇,更是将殷商人在青铜文明上刻画竹子的场景刻画的淋漓尽致,四周绿意浓浓,壮汉披发扬锤,刚柔并济的场面真的让人感叹不已。有了这片绿林,以草食为主的动物们就有了在北方大地活动的一片广阔天地。

在中国北方贵族的视野中,大象、犀牛和麋鹿等以草食为主的动物绝对是活跃分子,其中犀牛和麋鹿更是中国人的老朋友了,早在新石器时期,就成了人们进行艺术创作和烹饪的素材。麋鹿因为其温顺的性格,经常被当时的人当成模特制作陶器,鹿纹图腾更是和鸟纹、鱼纹和蛙纹并称四大图腾之象,可见当时的人们对鹿的喜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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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犀牛则不一样了,它们虽然以草食为主,但是毕竟属于杂食动物,脾气非常粗暴,《论语·季氏》一篇中有这样一句话叫虎兕出于柙,将老虎和犀牛放在一起并称,我们可以想到在中国古人的心目中,犀牛是多么凶悍。然而,饶是如此,在河姆渡文明遗迹中出土的犀牛骨骼却依然掩盖不了一段血腥的历史,即使人类在进攻猛兽方面并不占优势,但是脾气凶悍的犀牛仍然成为了当时人们的盘中餐。

到了商代,大象开始走上了中国的历史舞台,不过虽然它们比犀牛更大更不好对付,最终的结局也还是变成了荒冢之中的白骨累累。夏朝时期,河南大地大象众多,大禹将中原取名豫州,意思就是中原大地上大象很多的意思,因此河南如今的别称就被称为豫。夏朝被灭之后,商朝崛起,在中国河南一带自由生长的大象成了商代贵族的坐骑,也就是说大象这样的动物竟然被武器并不先进的商朝人驯化了,我们经常看到的“为”字转变成象形文字之后就是用手牵大象的意思。

战国时期开始创作的《吕氏春秋》和《孟子》中都记载了纣王率领大象,犀牛,豹子和老虎等猛兽与武王姬发作战的故事。话说纣王这辈子和动物真是有缘,老婆据说是九尾狐,士兵也是各种猛兽,真是稀奇。不过更稀奇的是,武王姬发竟然将它们打败了,这就给我留下了一个谜团,不管封神演义里那些殷纣王的兽兵部队是真是假,但是姬发打败了殷纣王,这个是毋庸置疑的。当时的西周究竟研究出了什么武器,将凶悍的兽兵击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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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之后我看到了一个人的事迹,就让我彻底相信了人可以击败犀牛和大象这件事的真实性。《太平御览》中曾经记载商朝人有一种游戏叫“手搏”,意思是徒手搏斗野兽。商朝著名的奸臣费仲的特长就是“足走千里,手裂兕虎。”脚力如此好,力气又如此之大,可以手撕犀牛和老虎。

电视剧里表演出的费仲的文弱猥琐又狡猾奸诈的形象是错误的,实际上他很可能是商朝版和珅,武功又好,嘴巴又甜,才能得到纣王赏识。商代的甲骨文卜辞中还有‘今夕其雨获象’的记载,意思就是今天晚上下了大雨,我们抓捕了大象,所以当时的人很可能已经具备了趁着夜雨之时利用大象的弱点抓捕大象的本领。

既然商朝人有如此力量和本领,那么西岐人将本领学去也就不足为奇了。当然,除了用大象做坐骑之外,商朝人还喜欢观赏大象马戏,用大象的牙齿制作杯子或者艺术品,不过这样的行为在当时人眼睛里并不违法,因为毕竟是自己养的大牲畜,吃肉宰杀算不上罪过。

和大象的待遇差不多,鹿在商代也是牲畜的一种,不算野兽。纣王曾经建造的鹿台的主要功能,就是用来和美人观赏鹿的优雅。除此之外,鹿作为牲畜,还被用来宰杀制骨来刻制卜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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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犀牛就没有那么好命了,从殷商时期到春秋战国时期,犀牛的命运永远都是被猎杀,没有被贵族善待过,即使是在《墨子》中记载的犀兕麋鹿满之这句话中,犀牛也并不像鹿一样被贵族重视,一直都是以猎物的色彩存在的。中国古代对犀牛唯一的温情色彩就是商代人曾经用犀牛做素材来制作小臣艅犀尊,其余时间都是杀戮和争执。

《国语》中记载的晋国始祖唐叔虞曾经猎杀犀牛,《诗经》记载的兕觥是用犀牛角做成的杯子,《楚辞》中的《国殇》一篇记载的犀甲其实是用犀牛皮制作的产品,《战国策·楚策》中记载的楚王向秦王进献的礼物骇鸡犀其实也是犀牛角制品。因为人类的杀戮,也因为犀牛的脾气暴躁,犀牛在年正式离开了中国,不过它的命运并没有什么改变,从它们的身上我们似乎可以看到被校园暴力的人的影子,如果不改变自己的性格,真的是到哪里都被欺负。

到了周代,曾经被当做牲畜的大象被驱逐到了野外,和犀牛的命运有了共同点。因为周朝人认为自己已经能击败象兵,所以他们认为饲养大象已经没有必要了。根据《尔雅》中记载,犀牛和大象主要生活在梁山,不过这里的梁山并不是水泊梁山,而是现在陕西的一个地带。看到这里,我的心中不免觉得可惜,如果大象能一直被牲畜化,那么今天的中国也能像柬埔寨一样有鳄鱼作坊这样的大象作坊了,我们的农业说不定还会增添新的特色。

然而,我们的惋惜并不能阻止大象的被野生化的进程,到了春秋战国时期,在《老子》和《诗经》这样的文学作品里,犀牛和大象这样的动物彻底成了需要防范的野生动物。《诗经》中的《鲁颂》中还专门记载了象齿这样的产物,说明在当时的贵族眼里,猎杀野生大象作象牙制品并不稀奇。比如“区兕匪虎,率彼旷野”这句话,言外之意说的就是人们已经习惯了犀牛和老虎在野外的出现。而《老子》中所记载的摄生者这个职业,应该就是专门抓捕老虎和犀牛的猎手。从《史记》中蔡泽劝说范雎时说的“且夫翠、鹄、犀、象,其处势非不远死也,而所以死者,惑於饵也。”这句话中,我们可以看到在春秋战国时期,犀牛和大象虽然已经野生,但是并不算罕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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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氏春秋》还专门用“肉之美者,旄象之约。”这句话描述了大象的肉的美味。可笑的是,战国时期的人竟然编造出了舜帝的弟弟象能够用大象耕田的故事,将饲养大象当成了神话,不禁让人唏嘘不已。反观鹿的命运,就没那么坎坷了,一直是在被杀和被照顾中辗转,周朝时期,鹿因为其君子一般的温顺个性,依然是古代人的宠物,《诗经》中就有描绘文王姬昌到囿中欣赏麋鹿的诗歌。呦呦鹿鸣,食野之苹这句话,更是给鹿赋予了亲情的定义。

到了春秋战国时期,鹿开始被人们赋予了其他定义。在楚文化中,鹿的角被当做制作镇墓用品的素材,表示对幽冥世界的征服。在《国语》中,鹿字用来作为粮仓的别称,象征五谷丰登;而《吕氏春秋》中有一个叫鹿布之衣的词,意思是粗布衣服,用来比喻这个人生活贫苦,小小一头鹿,竟然能被人们赋予各种各样的定义,可见贵族对鹿是真的喜爱。这种喜爱从汉代被延续到了清代,直到今天我们的园林里依然有鹿的存在。

随着贵族退出了历史舞台,以及城市化的进程,我们生存的环境逐渐狭小,能养得起鹿和大象的人已经不多了。如今的鹿因为鹿茸商的杀戮已经和熊猫一样成了动物园里的可爱囚徒,犀牛已经彻底消失在了中国境内,而大象的足迹仅限于云南偏远地区,我们中国具有的珍贵的以草食为主的动物已经不多了。

作为如今的中国人,面对这些可爱又可怜的动物,我们应该能做的就是保护,想办法依照古代,允许有能力的人在郊区或者山林建立鹿或者大象作坊,让中国的农业更加特色,重新引进犀牛回国进入动物园,让中国的特色动物更加富足,重现当年的食草王国。本文由海叔说春秋圈子作者Jennifer编写,喜欢的朋友多多分享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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